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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工作的通知(二)

发布时间:2012-10-10 发布人:佚名 

根据中国银行东湖支行和我校助学贷款工作的安排,现启动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1、申请时间:2012921-2012年10月10

 

2、申请对象:所有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2012级新生及因外出实习未在网上申请助学贷款的老生。已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同学无需再次网上申请。

 

3、申请方式:登录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中的学工系统助学贷款模块,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后提交即可。

 

二、填写说明

 

1、所有内容都必须填写。填写不上或修改不了的,为系统默认,如有误可来资助中心修改;其它可修改内容如有误,学生可根据自己情况修改。

 

2、贷款金额:在填写贷款金额时,先填写每年的分金额,总金额自动生成。每年的贷款金额须一致,贷款金额每年以6000元为最高限额。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系统中已经按照相关政策设定为最长期限,本人无需填写或修改。

 

4、还款账号:填写12位新账号。中国银行在系统升级后,新账号已更改为12位,与原来卡面上显示的不一致。学生如果不知道本人的新账号,可在地大西二门的中国银行查询后填写。

 

三、学院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各学院在20121011-2012年10月19在完成所有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并分配合同号。

 

2、审核要求:合同号的分配按大一至大四的顺序进行。各学院贷款无名额限制,但申请贷款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为家庭困难学生;

 

2)能正常完成学业;

 

3)承诺毕业后按期还款。

 

四、合同签订

 

1、资格审核通过后,学生准备好相关资料,根据学校安排来资助中心105面签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2、合同签订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一张一寸或二寸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2)本人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书一份(签名须手写并加按手印)。

 

3)《中国银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一)。注:调查表中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的签章应为“**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民政所”、 “**街道办”及以上方有效。盖“**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村委会”、 “**居委会”的印章无效。调查表中需要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

 

4)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身份证复印正面,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

 

5)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同上),若监护人无身份证,可使用户口本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原件;

 

6)新生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纪念版、新生卡亦可),老生学生证复印件(复印有照片的那两面);

 

7)中国银行地大支行开设的活期存款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

 

8)老生学习成绩单(盖学院教务科公章);

 

9)未成年人需提供父母同意借款的书面证明,证明需父母签名并按手印;

 

如有疑问,请致电学工处资助中心。

 

联系电话:027-67883443

 

附件一:《中国银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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