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李四光学院“地球科学菁英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2015修订)》相关要求,凡符合地球科学菁英奖助学金评选基本要求(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且无不及格课程)的四年级学生,经确认被中国科学院各所(不局限于参与联合培养的八所)或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录取为研究生(含推免生),则可直接获评地球科学菁英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3000元。现对2013级符合评选要求且成功考取到上述单位的学生发放地球科学菁英奖学金,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推免接收单位 |
获评类别 |
金额(元) |
1 |
马星宇 |
201133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地球科学菁英奖学金 |
3000 |
2 |
施贺青 |
201135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地球科学菁英奖学金 |
3000 |
3 |
章宇 |
201135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地球科学菁英奖学金 |
3000 |
现将评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7日。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以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学院办公室(行政楼512)反映。
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67885190。
李四光学院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