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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光学院关于转发学工处《关于对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2017年度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8 发布人:管理员 

李四光学院全体学生:

学工处《关于对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2017年度评审的通知),现转发至你们。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学院需对2016年度获该奖的李亚楠同学进行年度综合评审在评审工作中,如遇不符合规定者,考查指标与要求不达标,学院将向学校提出申请取消其资格,增补同年级学生,请同学们做好监督

联系人:李鹏飞 027-67885190  特此通知。

李四光学院

2017年918

 

关于对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

2017年度评审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组:

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的实施办法,各学院需对本院享受该项奖学金的学生(即2016年度获该奖学生)进行年度综合评审,现将2017年度评审具体要求和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审的学生为2016年10月获得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资助的学生。名单如下:(共计35人)

地学院     任欢歌  孙玉雪

资源学院   张彪  李新伟

材化学院   马梦莹  黄丽静

环境学院   马亨利  邓祺文  

工程学院   王乐  王玉洁  刘衷旗  廖赵胜      

地空学院   杨顺  张建明

机电学院   安津玉  葛庆毅 胡余彭

自动化学院   李洋

经管学院   郑方  唐弯  张田  田芳菲 刘佳

外国语学院   蓝鑫玉

信工学院   杨万辰  柳庆威  王梦晓  

数理学院   熊宇璐

珠宝学院   王艳君

公共管理学院    夏樱娟  叶海珊

计算机学院   李宜鸿  邵继成

艺术与传媒学院   翟珊珊

李四光学院   李亚楠

(二)主要考查指标与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努力学习,品学兼优,成绩或综测排名前20%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生活俭朴;

4.家境贫寒,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学校所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如去年收入有较大变化,请做出说明。

5.在评审工作中,如遇不符合规定者,学院应充分了解情况,根据实际做出妥善处置,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要充分考虑其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对于学习成绩偶尔出现下滑的学生,如学生本人比较努力并有所进步,学院可提出申请,如认为确应取消其资格者,说明原因并提出增补学生的建议,增补学生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

(三)年度评审应提交的材料:

1.学院评审过程简况,

2.受助学生填写并打印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3.学生成绩单2016-2017学年(加盖学院教务科公章,一式两份)。

4.获奖学生评审汇总表(一份)

5.如有取消资格的学生,请对被取消资格学生和新增获奖学生情况进行说明;新增获奖学生要填写《申请表》(附新增申请表.doc)并附成绩单,一式两份。

请各学院组织认真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公示完成后,将上述所要求填报的纸质材料9月26日前报送学生奖助中心。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评审汇总表电子材料上传资助工作群文件里:学院+奖项名称。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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