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光学院关于2020年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的评审公示

发布人:李若萌 来源: 发表时间:2020-11-03 点击:


李四光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工处大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关于2020-2021年度研究生专项(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的具体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综合学生申报情况,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学院2020年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推荐评审结果如下:

说明:评审结果仅为推荐结果,最终评审结果以校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现将学院推荐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13日至2020115日。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以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学院办公室(行政楼301)反映。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7885190

李四光学院

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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