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光学院关于申请2015—2016学年下学期综合素质提升奖励资助的通知

发布人: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6-10-25 点击:次

李四光学院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激励菁英班学生夯实专业基础,促进学术创新和科技探索,强化实践能力训练,提升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特对我院本科生制定了《李四光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提升奖励资助方案》(2016年修订)。为做好2015-2016学年下学期综合素质提升奖励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李四光学院菁英班全体在籍学生。

二、申请说明

学生本人在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符合奖励资助的项目,详细列表(见附件1)。

三、申请程序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申请人填写《李四光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提升奖励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照李四光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提升奖励资助证明材料提交说明(见附件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25日-10月31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17:00),交学院办公室(行政楼512)。

2.由学院聘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办理相关报销和奖励资助手续。

凡在奖励资助申请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剽窃者,除不予奖励外,将在全院内进行通报批评。

如有不详之处,请联系李鹏飞   联系电话:67885190。

特此通知。

李四光学院

2016年10月25日

附件1:

李四光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提升奖励资助方案(2016年修订)

为激励菁英班学生夯实专业基础,提升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素质提升资助:

(一)出国(出境)学习交流活动资助:

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级或院级(包括本院及其他学院)组织的出国(出境)学习交流活动。凡经过相关申请和考核,获得出国(出境)学习交流资格的学生,若达到以下要求,可享受相应资助:

1.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出国(出境)学习交流活动且表现优秀(需经主办方认可);

2.提交个人书面总结并在全院范围内做一次关于出国(出境)学习交流活动的专题报告会;

3.以短期访学活动资助范围内的发票(国际机票经济舱、当地学费)总额为基准,根据报告会评定结果予以补充资助。具体标准如下:

报告会评定为“优秀”的申请组,予以组员每人不高于5000元的经费报销资助;

报告会评定为“良好”的申请组,予以组员每人不高于3000元的经费报销资助;

报告会评定为“合格”的申请组,予以组员每人不高于1000元的经费报销资助;

报告会评定为“不合格”的申请组,学院将不予以资助。

备注:学院资助原则上,在国际教育学院资助基础上进行,即在发票总额一定的基础上,在国际教育学院资助后对剩余发票按照报告会相应评定标准予以资助。

(二)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资助:

为了提供与国内外同行学者直接进行学术交流的机会,进一步扩大菁英班学生本科阶段科学研究成果的学术影响力。凡菁英班学生作为第一作者,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为第一署名单位提交的论文,被本学科高水平国内外学术会议正式接收,或被邀请在会议上作口头报告或张贴海报。可获得国内不高于2000元,国外不高于5000元的交通路费、国际旅费和住宿费资助。

(三)“走进中科院”科研实践活动资助:(毕业年级除外)

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走进中科院”系列科研实践活动。菁英班学生可根据学院通知自行申请或组队,经学院审核批复后在寒暑假期跟随中科院所的导师进行科研、参观实践学习。返校后需提交个人总结报告,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学习交流活动。交流完成后,可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二、综合素质提升奖励:

(一) 科研活动奖励:

1.论文被SCI、EI、SSCI检索【需注明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第一作者奖励5000元,第二作者奖励2000元。

2.在核心期刊(学校认可的重要期刊)发表论文【不含增刊,且需注明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第一作者奖励2000元,第二作者奖励800元。

3.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基础科研训练计划、大学生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立项、中科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等非学院资助项目结题通过考核,评定为优秀,奖励1000元;评定为良好,奖励500元;评定为合格,奖励300元。

4.国际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奖励5000元,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奖励3000元,国家实用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奖励1000元【需注明专利权人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二)学术(含学科)竞赛奖励(学生排名除挑战杯取前六名外,其他赛事只取前三名):

1.获得国家级学术竞赛一等奖(含特等奖)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

2.获得省市级学术竞赛一等奖(含特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

3.获得校级学术竞赛一等奖(含特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30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

(三)外语类奖励:

1.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类竞赛一等奖(含特等奖)奖励15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

2.获得省市级大学生英语类竞赛一等奖(含特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500元,三等奖奖励300元。

3.获得校级学生英语类竞赛一等奖(含特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30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

4.TOEFL成绩达97分及以上、雅思成绩达6.5分及以上,GRE1250分(折算后)且作文3.5分及以上奖励1500元。(注:此项目同一学年度内只可获评一次奖励,不重复不累计)。

(四)计算机类奖励:

1.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获得高级资格奖励500元;中级资格奖励300元,初级资格奖励100元。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四级证书奖励500元,三级证书奖励300元。二级证书奖励100元。

(五)综合类奖励:

1.获得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团干、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奖励800元;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团干、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奖励500元;

2.获得国家级各类文艺体育等综合竞赛一等奖,奖励800元;二等奖奖励500元,三等奖奖励300元。获得省市级各类文艺体育等综合竞赛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30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若证书以名次排序,则按以下等级换算方法:第一名即为一等奖,第二名、第三名为二等奖,第四至第八名为三等奖)

3.“暑期三下乡”入选省级或以上团队,集体奖励1000元;获得省级先进个人,奖励500元。

三、方案说明:

1.本方案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以每学期为申报审核周期(即2016年秋季学期可申报2016年春季学期的奖励资助项目)。每学期初由学生本人根据上一学期综合素质提升情况,按学院通知的时间,填写《李四光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提升奖励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照李四光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提升奖励资助证明材料提交说明(见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凡集体项目符合奖励资助申请条件,均按一项给予奖励资助。

3、由学院聘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办理相关报销和奖励资助手续。

4、该方案的实施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和说明。

李四光学院

2016年5月

附件2:

李四光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提升奖励资助申请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专业

□1. 地质学   □2. 地球化学  □3. 地球物理   □4. 遥感

邮箱

 

手机号码

 

综合素质提升资助

出国(出境)

学习交流

出国(出境)学习

签证费

( )元

交通费

( )元

参加国内外

学术会议

国内学术会议

申请资助费用

( )元

国际学术会议

申请补助费用

( )元

科研实践

活动

“走进中科院”实习实践

暑假实习交通费

( )元

寒假实习交通费

( )元

综合素质提升奖励

科

研

活

动

类

被SCI、EI、SSCI检索的论文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核心期刊(学校承认的重要期刊)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科研立项结题奖励

优秀

 

良好

 

合格

 

国际发明专利

第一发明人

 

国家发明专利

第一发明人

 

国家实用发明专利

第一发明人

 

学

术

(学科)

竞

赛

类

 

 

国家级学术竞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市级学术竞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级学术竞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外

语

类

TOEFL

≥97

 

雅思

≥6.5

 

GRE

≥1250分

且作文≥3.5分

 

 

外

语

类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市级大学生英语竞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级大学生英语竞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计

算

机

类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

(水平)考试

高级

 

中级

 

初级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四级

 

三级

 

二级

 

综

合

类

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

团干、学生干部荣誉

全国

 

省级

 

国家级各类文艺体育等综合竞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市级各类文艺体育等综合竞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

省级或以上团队

 

省级个人

 

 

本人承诺以上申请内容均属实,如有不实之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

院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申请表请正反面打印;

      2.填写说明:申请资助请在申请项写清所有发票数额,申请奖励请在相应申请项的后面画上√, 将所需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呈现;

      3.同一成果符合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标准进行奖励,不累加。

附件3:

李四光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提升奖励资助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出国(出境)学习交流活动资助:

(1)提供主办方参加活动且表现优秀证明复印件;

(2)提交个人书面总结及院内宣讲报告评议结果;

(3)签证所需费用正式发票和往返交通票据。

2.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资助:

(1)提供主办方邀请函或大会发言证明材料;

(2)提交个人论文会议录用通知;

(3)签证所需费用正式发票和往返交通票据。

3.“走进中科院”科研实践活动资助:

(1)提交《李四光学院实习总结表》;

(2)提交个人书面总结报告及院内交流报告;

(3)提供往返交通车票。

4.论文发表:

(1)SCI、EI、SSCI检索文章需提供书面检索报告复印件;

(2)已发表文章提交单位署名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论文复印件;

(3)收到录用通知的文章须同时提交录用通知单复印件和论文清样。

5.专利发明:

,

提供专利权人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6.科研立项奖励:

提供资助单位立项、结题公示证明复印件。

7.其他类:

(1)申请学术竞赛类奖励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同一成果符合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标准进行奖励,不累加);

(2)申请外语类、计算机类奖励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3)申请综合类奖励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暑期三下乡”入选优秀团队,需提供入选通知书、实践报告和答辩结果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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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李四光学院关于评选2016年度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大学生奖学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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