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光学院关于开展“五月的鲜花”2025年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团支部并全体团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决定在各团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五月的鲜花”2025年五四评优活动,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全体基层团支部
学院全体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
二、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
1.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推荐第1名参与校级答辩】
(二)个人奖
1.十大标兵学生,授予青年五四奖章(全校共10名);
2.优秀共青团团员(16名)【推荐前11名参与校级申报】;
4.优秀共青团干部(16名个)【推荐前11名参与校级申报】
(三)专项奖
参考附件一《2025年五四评优相关奖项评选标准》文件相关标准。(人数不限)
三、表彰与奖励
1.获校级荣誉者,以学校名义对获评集体与个人发文表彰。
2.获评集体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标准
参考附件一《2025年五四评优相关奖项评选标准》文件相关标准。
五、评选程序
学院团委按照校团委相关要求,通过各支部成员申报、院级评审、校级评审等环节整体执行本次评优工作。
(一)申报阶段
各申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审批表》(附件二)、《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审批表》(附件三)参与评选活动。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附件四)参与评选活动。意愿评选十大标兵学生的同学需向负责人联系,单独提交申请。
(二)院级评审
1.集体奖
学院团委成立评议工作小组,经现场答辩及材料审核,从所申报的团支部中择优推荐1个团支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2.个人奖
学院团委成立评议工作小组,经现场答辩及材料审核,从所申报人员中推荐获评全校“优秀共青团团员(干部)”(具体名额如上)。学院团委完成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并公示。
(三)校级审核
评选结果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核,最终确定后,呈报学校办公室发文。对于不符合填报要求或评优标准的申报个人或集体,校团委将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六、时间安排
(一)集体奖
自主申报:即日起至3月20日18:00发送至联系邮箱;
(投送文件命名:集体+班号+申报表名)
学院评审:3月21日-4月3日;
学院公示:4月4日-4月7日;
学院上报:4月7日。
(二)个人奖
自主申报:即日起至3月30日18:00发送至联系邮箱;
(投送文件命名:姓名+班号+申报表名)
学院评审:3月31日-4月13日;
学院公示:4月13日-4月18日;
学院上报:4月18日。
请各参评人员注意时间节点,提前做好相关安排,逾期自行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推进。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成员积极性,通过参加评选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团员活力。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团支部要积极向学院新媒体平台提供宣传素材,共同营造良好活动氛围,提升先进典型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团员要以“优秀共青团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为榜样,积极向优秀团支部学习。
联系人:蒋 鑫(15310739453)
余文乐(15270889686)
联系邮箱:lsgsuzz@163.com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李四光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上一条:【院级科研立项】关于开展2025年李四光学院大学生研究训练(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SRT)计划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