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光学院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李四光学院全体学生: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障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只有本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优先享有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和其它资助项目资助的权利。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现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院开展资助工作的基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认真开展本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2026-2027学年内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下一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其它资助对象要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项目。
二、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以2026级新生为主,同时于暑期家庭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2023级、2024级、2025级学生,以及2022级滞后毕业的困难学生,可申请补认定。
三、工作任务
(一)工作培训
为将精准认定、精准资助与资助育人落到实处,学院将分级组织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培训,集中学习相关办法与通知精神,确保本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1、学院组织相关班级集中培训学习。集中学习《中国地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相关要求,指导班级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各班级组织民主评议小组所有成员培训学习。各班级组织所有认定评议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地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与本通知相关要求与附件说明,熟练掌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流程、评议办法与认定标准,收集归档认定工作相关材料。
(二)本人申请
1、请于9月30日前,由学生本人登陆xg.cug.edu.cn/xg在线提交相关信息(操作手册见附件4)。通过学校信息门户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在线完成2026-2027学年困难认定申请,在线补充个人档案并提交相关信息。在线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其它信息与材料。(所有材料均由学生本人签名承诺其真实性,无需相关部门盖章确认,若弄虚作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若是首次申请认定,则需要本人将纸质材料上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集中提交学院存档。
2、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材料均由学生本人签名承诺其真实性,无需相关部门盖章确认,若弄虚作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备注:由于新生暂时未选举班委,届时将由助理班主任带领各班开展班级评议工作,请同学们先自行完成网上申请。
(二)班级民主评议
1、9月30日前,各行政班级成立以不申请此次困难认定的班委为组长(班级助理)的班级学生评议小组。而后新建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QQ群或微信群,组织所有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地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深刻领会第三章:认定标准及程序的要求,以及通知附件相关说明,通晓评议标准及流程。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须占班级人数15%—20%,每班以5-6人为适宜,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注意:申请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不得担任评议组成员。
2、所有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对申请困难学生认定的所有信息保密,并在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定小组信息保密承诺书》(附件3)截图上集中签名,提交学院保存。
3、由评议小组组长(班级助理)登陆系统,导出班级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表,下载本班级民主评议信息,添加表头(201xxx班2026-2027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表),表尾(全体民主评议成员签名:),并整理学生申请认定的主要原因、家庭基本情况等认定关键信息用于评议。(特别注意信息保密)
4、小组成员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认定信息进行评议。认真核实学生本人提交的信息,严格依据认定标准,结合日常消费情况给予评议,并详细记录“班级认定意见”、“班级认定等级”与“是否推荐走访”,特别注意评议意见与认定结果的一致性,评议不可凭空猜测,不可掺杂个人情感。
5、各班于9月30日之前完成民主评议。班级助理系统管理员再次登陆系统,线上提交评议结果,同时在班级档案模块上传由评议小组成员签名的评议表截图。并将本班认定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学院保存,学院按班建档,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改变,需重新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相关材料。
为便于暑期走访活动的进行,每个班级在班级民主评议时需推荐至少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被走访对象,被推荐的同学有义务协助学校完成暑期走访活动。(在备注中填写“推荐走访”)
(三)审核及建档备案
1、学院审核:各学院对本院各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审核班级认定结果,复查认定等级是否与认定标准相符,班级认定过程是否公平公正,并对认定材料建档保存。
2、学校备案:学生奖助中心依据学院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数据予以建档备案,并从认定系统中导出数据上报全国资助中心系统备案。
四、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级。具体认定标准与类别如下:
一、特别困难
认定核心依据:家庭基本丧失或严重缺乏自我造血能力,生活完全或高度依赖国家救助。
(一)特困救助学生。指学生家庭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范畴。该类家庭通常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处于绝对贫困状态。
(二)孤儿学生。指学生本人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尚未被他人收养的未成年人。其基本生活完全或主要依靠国家保障。
(三)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指学生父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等情形,或因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形,导致事实上无法履行抚养责任的学生。
(四)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指学生家庭持有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家庭。该类家庭属于社会救助的“核心层”。
(五)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指原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当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或因受疫情影响、因病、因残、因灾等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家庭的学生。
(六)重度残疾学生。指学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重度),或父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重度),且家庭经济状况困难,需重点保障。
二、困难
认定核心依据:家庭有一定的收入来源或劳动力,但收入水平低,生活拮据,抗风险能力弱。
(一)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指学生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当地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通常为低保标准的1–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该类家庭处于贫困边缘,一旦遭遇风险极易滑入低保范围。
(二)困难残疾学生。指学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四级),或父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四级,家庭生活处于困难状态的学生。
(三)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指一般农户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当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或因受疫情影响、因病、因残、因灾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家庭的学生。
三、一般困难
认定核心依据:家庭收入本身可能不低,但因病、因学、因残等大额刚性支出,导致实际生活水平陷入困境,属于“支出型困难家庭”。
(一)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指学生家庭刚性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为主要认定依据,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指未被上述十类情况完全覆盖,但因家庭收入偏低、父母务农、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家庭多子女同时就读、家庭供养人口多、单亲且缺乏稳定经济来源等客观原因,导致家庭筹集资金困难,经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后认为确需给予资助的学生。该类属于兜底性认定类别。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1.日常生活频繁出现高消费的;
2.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娱乐性场所;
3.瞒报家庭经济状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五、注意事项
1、家庭成员应只包括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父母和未结婚的兄弟姐妹。如果父母离异,不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算在家庭中。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由父亲或母亲独立赡养,可填写,否则不应填写。
2、家庭人口数计算与家庭成员信息一致。如家庭人口为5人,则家庭成员信息应填写除自己以外的4人信息。
3、上传的材料应以当前已有的事实材料为依据,无须到相关部门去开据证明和盖章。
4、建档立卡材料可以是明白卡、登记卡、建档立卡系统截图、有资助信息银行存折复印件、结对卡等,但均需包含脱贫年限信息,如无则需要申请人手动加后拍照上传。
5、家中有重大病患者,上传包含患者信息的详细病例、医疗诊断书、医院开具病情证明、残疾证等材料照片即可,无需上传患者照片。
6、家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上传家庭所在地遭受自然灾害的报道截图等权威材料即可,无需上传实际受灾现场照片。
7、班级审核意见应与审定结果一致。
8、本人申请认定等级应与认定等级条件对应。
9、评议结果需评议小组全员签字确认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内容只需包括学号、姓名、认定等级即可,其他与申请人相关的内容无需公示。
10、《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要求必须找当地政府盖章,学生根据家庭情况如实填写即可。
11、各班级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认定工作,学校每年暑假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活动,慰问学生家庭,宣传学校资助政策,验证认定结果,对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对于不符合实际情况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12、注意上传照片原图,防止照片清晰度太低影响审核查看。同时,拍摄证明材料时注意拍摄包含相关信息的内页,无需拍摄封面。
联系人:曾令俊杰 联系方式:027-67885190
李四光学院
2026年9月18日
附件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5年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定小组信息保密承诺书
附件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手册及常见问答
附件5 困难认定流程图